供应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外部资源,是企业成本控制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源头。上虹在采购工作中始终坚持诚信、开放、阳光、双赢的合作理念,愿意与广大供应商一道互
信互助、携手发展,共同为零售业添彩。上虹希望广大供应商能保证质量、挖潜降本、按期交货,增强企业竟争力;诚信合作,廉洁自律,建立健康的合作伙伴关系,自我承诺做到
以下几点。
1、所有供应货物都有合格的《质量检测报告》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,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;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。
2、所有供应货物经上虹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,对涉及到该指定货物的使用性能和质量指标的生产厂家、配方、生产工艺等不作随意更换, 如有更换,供应商会在更换
之前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上虹。
3、供应商认可上虹的货物验收制度和仓库保存条件,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,自愿严格遵守上虹的货物验收制度。
4、供应商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,供应商保证在上虹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,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。
5、供应商对通过验收的货物,在上虹投入使用之前,出现相关证照不全、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的,供应商承诺无条件退货,并在上 虹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
,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。
6、供应商决不向上虹工作人员(含工作人员的配偶、子女及亲属,下同)贿赂与变相贿赂,廉洁自律。